关于2009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29浏览次数:10778

各二级学院、处: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秋季我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2009年秋季我省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我校专任教师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对象范围:

    未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我校在职并在教学岗位的专职教学人员,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按专任教师对待(以上人员含固定编制、人事代理制、聘用制人员)。

    人事代理制、聘用制人员必须与我校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且试用合格并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含1年)以上。

    二、个人网上报名

    (一)正式报名时间:2009年10月1日—10月15日(二)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 报名时间结束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请严格按照报名时间进行申报。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申请人须严格根据规定,选择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份(湖北省)及认定机构(湖北省教育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根据各现场确认点的确认范围,选择正确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所属高校:乐投体育,(中国)有限公司)。

    2.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申请信息(特别提示:“工作单位”须严格按所在学校校名全称填写;“本人简历”按填表说明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

    3.申请人必须在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照片文件必须符合系统中注明的相关要求(尺寸是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并且必须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为同一版)。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5.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6.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7.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并打印交所属高校人事部门盖章。

    8.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个人申报操作细则可参考附件《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个人)网上申报使用手册》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学校现场确认用户登录系统将自动关闭,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10月12日—10月19日(有效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人事处师资管理科(逸兴楼702室)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3)身份证复印件;(1954年元月1日以前出生申请普通话免试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4)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或专科毕业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提供专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师范专业学历提供原始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7)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个人网上报名时打印,内容由申请人所在部门填写,并由部门负责人签字)

    (8)体检表1份(体检医院为关山医院,体检表在人事处领取也可自行下载双面打印);

    (9)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面试、试讲)各1份(表在人事处领取也可自行下载单面打印);

    (10)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合同有效期在1年或1年以上专任教师劳动合同,专任教师岗位调令、教师类职称证书等)原件、复印件1份,辅导员岗位等同教师岗位;

    (11)由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的最近一年以上教学任务(课表)(加盖教务处公章),辅导员课表可由学工部门提供;

    (12)副教授、教授或获得博士学位者可以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符合免试条件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非师范专业)、学校出具的拟聘专任教师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未按规定装订的申请材料教育厅将不予受理。

    所有原件包括学历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非师范专业)、学校出具的拟聘专职教师证明材料等统一用A4大小透明塑料封口袋装好交至人事处,教育厅审查完毕后归还个人。

    如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师资管理科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87769986    联系人: 邱老师  王老师


 


                                                       人事处

200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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