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乐投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将2009/201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认定范围
全日制普通在校学生,以2009级学生为主。
二、认定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乐投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及名额比例
原则上认定总人数不超过所在学院2009级新生全日制普通在校生人数的20%。认定分为三个标准:一般困难(占贫困生认定总人数的25%);困难(占贫困生认定总人数的50%);特殊困难(占贫困生认定总人数的25%)。
三、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将作为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安排勤工助学等资助事项的重要依据;各学院应当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到每一名学生;特别是因请假或其它原因不在学校的学生。
2.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学习学校已公布的助学管理政策,确保每名学生熟悉学校的助学政策。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投诉电话为87766861,各二级学院应于11月2日前张贴在醒目位置并告知学生。对于投诉,应当认真核实,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学生答复。
4.11月6日前完成初评;11月9日——13日班级和学院公示初评结果;11月16日二级学院上报《2009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备案表》电子文档至36401408@qq.com,《乐投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由二级学院留存备查。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相关表格在“武职寒窗之家”群共享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助学管理中心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