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09年奖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已下发至我校,为了做好2009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高校助学补助资金的初评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资格
全日制普通在校生。
二、评审依据
1、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结果为基础,严格按照以下通知和文件要求进行: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鄂教助[2009]5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09年奖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乐投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试行)》;《乐投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乐投体育,(中国)有限公司省政府奖学金综合测评办法(试行)》。
2、高校助学补助资金参照国家助学金要求进行评审,与国家助学金同步评审、单独列表上报,学生不能同时获得。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组织所有参评教师认真学习本次评审相关的各项通知和文件,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认真组织评审;做到宣传到位、程序到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本次评审投诉电话为87766861,应张贴在醒目位置并告知学生。对于投诉要认真及时处理。
3、各学院提交评审报告一份,内容主要为本次评审依据、组织、过程、投诉处理和结果。
四、工作安排
1、各学院于12月22日16:30前完成评审、并将拟公示学生名册电子文档发送至36401408@qq.com,经助学管理中心备案后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统一为12月23日——12月27日;各学院于12月28日10:00前将最终结果按要求报送至助学管理中心。
2、请按时报送以下材料
湖北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文档)
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电子文档)
湖北省高校助学补助资金受助学生名单表(电子文档)
湖北省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文档)
学院评审过程结果报告一份,盖学院公章。(电子及纸质文档)
(相关通知表格在“学生工作部(处)奖贷助学网站”下载)
学工部(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