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代会”各代表团:
我校二届四次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两代会”)拟定于2010年4月中旬召开,从即日起由各代表团开始征集提案,提案征集截止日期为3月26日(星期五)。为了提高提案质量,更好发挥代表参政议政能力,为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建设和谐校园。因此,对本次“两代会”的提案征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请各位代表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是教职工通过教代会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是广大教职工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具体表现,是“两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促进学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渠道。因此,“两代会”代表应积极履行代表职责,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收集并综合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要站在学校工作全局的高度,把围绕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作为提案选题,并经过认真调查研究,结合学校实际,实事求是,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提出高质量的提案。
二、提案范围
1.关于学校贯彻执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方面的提案;
2.对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教职工队伍建设、后勤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提案;
3.有关学校的建设与发展以及学校重点工作方面的提案;
4.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方面的提案。
三、提案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一事一案,多个方面的问题,应提出相应的多件提案。
2.提案表中的提案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
①提案名:要求解决的问题;②提案内容:包括情况分析,提出提案的原因或根据;③具体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可能性与效益。
3.提案应由一名正式代表提议,两名(含两名)以上正式代表或者本院教职工附议,或以代表团名义联合签名提出。
4、提案人在统一印制的提案表中,逐项书写或打印,内容较多可另附页,要求字迹工整,提案人亲自签名。
5.提案表一式二份,可通过校工会网页下载。各代表团团长(基层工会主席)负责收集所属代表团(基层工会)的提案,并对征集的提案进行初审。对格式不合规范的提案要退回提案人修改后重新提交。经初审合格的书面提案统一递交到“两代会”提案审理工作委员会。
电信学院分工会、商学院分工会、机关二分工会、轻工纺织系分工会、后勤集团分工会、建筑系分工会、外语系分工会征集的提案汇总后,交给审计处张运清同志。
机电工程学院分工会、计算机系分工会、艺术系分工会、旅游系分工会、生物系分工会、人文系分工会、机关一分工会征集的提案汇总后,交给人事处齐荣同志。
第二届四次“两代会”提案审理工作委员会
201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