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务处2011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校级精品课程评审结果的公示》要求,学校将于4月25日-4月30日对2010年度部分校级精品建设课程(被授予优质课程、合格课程、限期整改的课程)进行复查。
请相关课程负责人请按照2011年1月专家的评审意见对自己的课程进行修改和完善网站,并于4月24日前提交纸质整改报告到教务处。教务处将继续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网上复查。经复查达到校级精品课程标准的课程仍可授予校级精品课程称号和计算相应的教学建设分,但不予奖励和参评校级科研成果奖。对于限期整改的课程,经评审仍达不到要求的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另外,对于以往已经获批为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将在本次复查中,将进行全面清理与网上检查。请各课程负责人及时更新课程网站中的教学资料和教学视频(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课程网站每年需更新15%-20%),并于4月24日前提交纸质更新报告到教务处。教务处将对未达到建设要求的课程给予公布和处理。
教务处
201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