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读者:
为保护馆藏、提高图书资料流通率,信息技术部清理了教职工超期借书情况。经馆务会研究决定:即日起至 2012 年 3 月31日,超期借书的教职工前来图书馆还书或者进行续借,不产生超期费用,从4月1日起,严格按照图书借还规章制度办理。
请广大读者随时关注自己的图书借阅情况,及时到图书馆办理图书清还手续,并请严格遵守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以免影响读者正常使用图书馆的各种资源与服务。
图书馆
2012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