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6-05浏览次数:6834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请各单位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 请各申报人认真学习《关于做好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社领通字〔2012〕4号,见附件1)和《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旨在引导和激励我省社科理论工作者,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坚持以研究经济社会问题、现实发展问题、湖北地方问题为主的原则,把湖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作为主攻方向,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加强具有湖北特色的优势学科建设,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理论创新,繁荣和发展湖北哲学社会科学,更好地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

    二、《课题指南》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湖北发展专题研究,第二部分为基础理论与学科建设研究课题分类既以学科为基础,又不受学科限制,强调多学科交叉研究。对于第一部分,研究者一般应在所列题目中选择(其中带※号为重点课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选题目。对于第二部分,根据学科发展自行选题,《课题指南》不提出具体参考题目。研究者以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成果形式申报课题。2012年度拟资助研究课题200项左右,其中,专著每项资助经费3万元左右,研究报告2万元左右,论文1万元左右;重点课题适当增加资助经费。

    三、申请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此次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

    四、省社科基金项目采取“以奖代补”的资助办法,《课题指南》发布后,申报者应根据指南要求开展研究,在《申报公告》规定时间内,将研究成果报送我办,我办将组织专家对研究成果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五、科研处受理程序:

    6月15日—6月20日:请各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电子及纸质档报送至本单位科研干事处,纸质档材料除按照《关于做好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供以外,每份材料请多提交一份,由各二级学院科研干事汇总提交学校科研处,学校将则优上报湖北省委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请各学院科研干事同时汇总本单位申报项目信息表(EXCEL格式),纸质档1份经学院科研院长签字后,并将电子档报送至科研科。表格内容包括:课题组负责人姓名、负责人所在单位、课题组成员(成员间用中文逗号隔开)、课题名称、学科分类、成果形式、申请经费(单位:万元)。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87761909

 

科研处

2012年6月5日

 

    附件1:关于做好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湖北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3: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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