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发放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13浏览次数:6733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2年度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12〕173号),乐投体育,(中国)有限公司本次发放国家奖学金18.4万元、国家励志奖学金270万元和国家助学金714万元(本次发一半、秋季);合计金额1002.4万元、受助学生5323人。其中: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共23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共540人。

    国家助学金:4000元/人 、3000元/人、2000元/人三个等次,共4760人,本次发放一半(秋季)的金额。

    所有资金将通过学生汉口银行卡分批转账方式进行发放,学生可通过查询本人汉口银行卡明细了解到账情况,预计全部发放工作在12月25日前完成。

    请学生注意银行卡安全,防止银行卡丢失和保护密码安全。如银行卡遗失,请在指定银行“汉口银行珞狮路支行”办理,联系人:朱经理,联系电话:87648353。

    学生应及时将到账情况告之家长并妥善安排好资金用途;各项奖助学金只能用于在校学习和生活等相关事项开销,如发现有用于其它有悖于奖助学金设置目的的事项开销,学校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及追缴受助资金。

    奖助学金的发放严禁以下行为:

    1、进行“轮流坐庄”(轮流享受资助)的;

    2、平分奖助学金或将奖助学金上交班费的;

    3、辅导员、班主任、其他教职工或社会人员要求从奖助学金拿“回扣”“咨询费”“手续费”或变相收取学生好处的;

    4、学生虚构家庭困难、有“拉票”、“ 贿票”行为的;

    5、相关老师直接让家庭经济情况好的学生,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 “内定”受助名单的;

    6、直接将奖助学金作为学生勤工助学工资发放或奖励的;

    7、投诉到学院后学院不解决的,或对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8、受到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存在请客、送礼,有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

    9、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奖助学金发放工作投诉咨询联系方式:

    电话:027-87766861

    电子邮箱:wtc87766861@qq.com   

    地址:逸兴楼105学工部助学管理中心

 

助学管理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