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级项目管理部门相关结题规定及教科研项目常规研究周期,现对各年度教科研项目作如下要求:
1.2013年立项的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要求于2019年6月15日前提交项目结题全套资料。
2.2016年及以前的各级学会项目、校级教科研项目要求于2019年6月30日前提交项目结题全套资料。
3.2016年及以前的省级教科研项目要求于2019年11月30日前提交结题全套资料。
以上1-3项各类逾期课题,未在截止时间提交结题资料的将作项目撤销处理、收回项目经费,并会影响未来项目申报。
4.2017年及以后立项的各类课题,按正常研究进度提交结题资料。科研处将提前半年通知提醒。
科研处
2019年4月11日